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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持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且經對照達免役體位者,得逕判體位

日期:106-10-18    資料來源:民政課

役男持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且經對照達免役體位者,得逕判體位

說明:

一、役男持有「有效期內」之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且達免役體位者,得免經體格檢查,持前揭證明逕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申請逕判體位,本所將函送宜蘭縣政府縣體檢組再依【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】審認是否符合對照表項次而予逕判,倘未符合者,應另行排定徵兵檢查。
【此為便民措施,「免役體位」非必然之結果】

二、役男不論是否正在就學,如體位條件達免役體位者,除身高、體重外,可檢具達免役體位條件之診斷證明書,參考【可提前徵兵檢查之病症參考一覽表】、【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】,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提前徵兵檢查。

役男達免役體位條件可提前徵兵檢查之病症參考一覽表

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

上版日期:106-10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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